性別論文擂台
題目:女尊男卑-倒置法就是性別平等嗎?
在我的演講開始前,我想問問大家,您覺得:
一、    台灣文化適不適合性別平等?
(一)適合的請舉手: 個 接近持平
(二)不適合的請舉手: 個 V
謝謝大家。

  當初我寫這篇文章時,是因為我發現中國大陸目前很流行女尊男卑的文章,就是女人當國王,男人變成侍君,變成女主外,男主內的互動模式,也就只是把原本在華人文化上,分配給女人的家庭與社會分工給男人去做比如生養小孩,女人也去做文化上本來分配給男人的工作,比如賺錢和決策。女尊文的好處除了可以大吹大女人主義,也可以看到一妻多夫的劇情,是很過癮的爽文,但現實是華人文化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起家的,我們所習慣的一夫一妻法律制度其實沒有很久,至少王永慶時都還是可以很多老婆的一夫多妻制。
  這種女尊男卑的倒置系統雖然很適合大女權主義者意淫,但我發現原本的問題還是沒有被解決,我身為女人討厭男尊女卑的文化,但女尊男卑的文化也無法討好我,因為我信仰的是平等,尊卑緣起自每個人的自私,為了合理化自己的自私,我們就需要排他,比如當初希特勒要殺猶太人前,就要先用各種故事說明雅利安人的優秀,和猶太人的不堪,這樣要殺猶太人時,大家的心裡才會沒有道德壓力,如同我們殺雞吃雞肉內心不會有任何動搖,但如果今天要把妳養了十幾年的鸚鵡殺掉當肉吃,相信對其他人來說,鳥肉和雞肉沒甚麼差別,但對於養的人來說,這鸚鵡是她的心頭肉,他人對這隻鸚鵡的看法,這就是尊卑最原始的他者狀態,牠是牲畜我是人,人比牲畜高等,我為尊可恣意處置任何比我卑賤之物,這就是尊卑的原型。
  華人文化以男性為尊,以生理性別做為尊卑系統的判別,卑的屬性自然就會由生理女性來承擔,之後男主外女主內等,就都把各種事情做二元性的劃分,然後以兩性的方式去做判斷然後分配,比如科學專業的醫生應該是男性,在幼稚園照顧小朋友的幼保員應該是女性,男性工作高等所以薪水高,女性服務業櫃台而已,給22K都嫌太多等,我們的男尊女卑文化就是這樣運做了很多年,我們也生活在其中,要感覺到這套系統很怪很難,除非有跨文化的經驗,或抵抗這個男尊女卑的文化,碰到禁忌後才會比較容易察覺。
  很多人以為如今我們的社會是性別平等了,男女在法律上享有一樣的權力,但直至今日,女性在遺產繼承上,簽拋棄繼承的比例仍比男性高很多,即便法律上也已說孩子可以從母姓,但常規上仍是從父姓為主,法律可以訂得很平等,但我們不能不跟所有處在男尊女卑華人文化中的人對話,否則這種性別平等的法律就只是自嗨,法條上的選擇權,永遠不會落實在每個人身上。
  以下我將用我自己的成長經驗,帶領大家看見為什麼女尊男卑這種倒置完全無助於性別平等的推動。
  我是民國77年出生的,我爸爸今年65歲,當年就讀鳳中,是個大學畢業生,他在我6歲的幼稚園紀錄簿上,寫的教育觀點是【平等】,他也確實努力遵守這件事情,包含在我國中時,送我上很貴的住宿型私立國中,當時我們班上男女比是1:4,全班32人只有8個女生,甚至到我國三時,我們班只剩下6個女生,乃至於希望能盡可能地讓我取得高學歷,在社會上有地位、有競爭力,即便很多親友質疑他花這麼多心血養一個「潑出去的水」,他還是擋住這些流言蜚語,支持我做我能做到的事情。
我想這種父親對孩子的愛,在坐每一位男性只要力有所及,必也會對孩子做出不會相差太多的付出,因而平等這件事情,在物質與法律制定上的平等,我想對每一個台灣人而言,是一個有點躊躇,但勉強自己一下還是可以辦到的事情。
  我想討論的是文化上的男尊女卑,這是最難被看見與好好面對的部分。我的父親在對孩子的教育資源與物質上力求平等,但他自己本身是華人文化的擁護者,華人文化所藏有的男尊女卑系統他看不到,因為這對他來說,「這種事情本來就是男人的工作」、「這種事情本來就是女人的工作」,這種「本來就是」讓他在婚家關係中,成為一個赤裸裸的男尊女卑的實踐者。
  以用例子來說,前兩天要登記注射疫苗,我爸爸說不動我媽媽去登記預約疫苗,因為我媽媽對疫苗沒信心,她要和她朋友們一起去打肺炎鏈球菌,我爸說不動我媽,就叫我去說服我媽,但其實勸服是一種暴力,對我來說,媽媽的態度就是不要,以我的立場來說,那就尊重她,但是已婚女人這種「做自己」的立場是婚家關係的大忌,我最後也是順著我爸的調動去勸服我媽,跟我媽說我先幫她預約,如果她真的不要,到時候通知到不要去打疫苗就好,但我心裡也清楚,已婚女人在婚家關係中哪有選擇權,更何況是男人給的死命令,到時我媽也一定是被拖去打疫苗的。
  那我尊貴的爸爸有被逆麟的時候嗎?有。
  我們家是三代同堂,我爸是長子,上面有一個姊姊,下面有三個妹妹一個么弟,我和我叔叔家住在一起,兩棟房子連在一起中間有相通的門,不可避免的我媽媽和嬸嬸妯娌關係很差,因而今年四月家中整修時,我媽勸服我爸,去把兩棟房子相通的門用水泥封起來,因我奶奶還在,只是年老無力而臥床少起,叔叔有時候要奉養奶奶時,會經過這個相通的門到達一樓奶奶的房間,這個水泥一封,自然召來叔叔和三個姑姑們的聯合抗議。
  這種婚家關係與妯娌相處再加上家族互動而相通的奉養之門,豈是法律文件說這是我的地,所以我要用水泥封就封,這是我的事的這種觀點能說得通的?
父權文化中藏有很多權力關係,這種權力關係不是只憑法律支持就能一鍵處理的,之後叔叔拿出地契和我爸對質,在姑姑們的見證下對簿公堂,遵照爺爺逝世前的遺言,最後還是將原本用水泥封住的門,再次敲碎,保持兩棟房子的相通,以利叔叔能及時盡孝,一起輪流照顧奶奶。
  對比要我爸爸回心轉意所花的功夫,我要我媽回心轉意,只要一個電話十分鐘就能解決的事情,我爸封門的決定,要三個姑姑一個叔叔用兩週的時間吵架謾罵才能讓我爸爸回心轉意,這種力道,就是尊卑的力道,分配在父權文化卑的位置者,本身的選擇就沒有很多,還會被各種勸服所說服與折磨,而在父權文化尊的位置者,除了有權力,其決定也常伴隨著很多支持,若要其權力轉向或妥協,那力道是需要很大力的。
  性別平等最大的挑戰,是對父權體制華人文化中的尊卑系統的挑戰,生理性別在這個尊卑系統中只是一個載體,今天不管是女尊男卑還是男尊女卑,都是對這個尊卑系統的再製,將這個尊卑系統調整為平等系統,才是我們應該努力的方向。
  在性別平權的路上,我們的敵人不是與自己不同生理性別的人,而是要強迫別人接受自己觀點的暴力勸服者,每個人都是自私的,每個人都是以自己為尊的,但是我們要能控制住想貶抑他人的心,不要霸凌他人,尊重他人選擇,祝福他人成就,支持他人的決定,在衝突中進行妥協與協商,才能讓各方的權益都能被看見與顧及到,台灣社會是多元而不是兩極,只要我們不去霸凌別人,就不會有人怕被霸凌而霸凌其他人。
  最後回應開頭問的問題,「華人文化適不適合性別平等?」,我不知道華人文化是否適合,但我知道台灣文化很適合性別平等,因為台灣人心地善良,我們也尊重差異,包容多元,我之前的補習班主任是一個很傳統家庭的女性,她也十分擔心通過同婚公投會沒有爸爸媽媽,但她還是很認真的了解同志與同婚議題,看見這些人的處境而投下贊成同婚的公投票,談平等前一定要先談「看見多元」,台灣每個人都有「看見多元」的眼睛,我們沒有排除異己,妄自為尊的習慣,因而我認為,台灣是能性別平等的,且每個人絕對能從女尊男卑與男尊女卑的思維中進行消化與反思,走出一條屬於自己的性別平等之路,共勉之,也祝福大家有舒心快樂的人我關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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