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性階層

        在Gayle Rubin的性階層概念中,性階層是由三組二元對立的結構所組成,第一層是生理性別所區分出的兩性,在權力運作上,是以男性可以做甚麼,女性不能做甚麼,女性可以做甚麼,男性不能做甚麼等來區分「真正的」男人與女人,而在二元化的過程中,男尊女卑的權力運作、意識型態也隨之帶入其中進行實踐。第二層則是依性傾向,進行異性戀與同性戀的區分,異性戀被認為是好的、自然的,同性戀則是異常的、不自然的。第三個層次則是家庭的組成元素,以血緣進行區分,由血緣與法律保障所建立起的家庭,與依友誼、社群網絡建立起的「偽」家庭;這三種層次的性階層以交織的方式運行於社會脈絡中,形成男尊女卑,以異性戀進行生育為取向的社會實踐(王維邦、陳美華,2017)。
        社會對同性戀的打壓,則來自於同性戀的實踐,會削弱第一層的男尊女卑的二元性運作,也會對第三層的血緣家庭進行挑戰。
        於此需同時留意的是,當社會嚴謹縝密地將性別階層與異性戀婚家體制緊密實踐時,婚姻會成為以對女性不平等的基礎下,對男性進行保障。

二、婚外性、非常規的性

        承上,婚姻以保障男性權力的方式運作,所謂的「家庭價值」,實則以男性為價值中心、維護男性價值(王維邦、陳美華,2017),也讓男性在婚姻狀態下的婚外性,為社會所包容、為妻子所不得不原諒之社會氛圍,反而是女性婚外性所招受到的指謫,總是更為嚴苛,因其違反了第一層男尊女卑的原則,與第三層可能製造出非夫家婚姻內的血脈,而男性則較無第三層的顧慮,只要是其血脈,都能被保障男性價值的婚家體系所認同與接受。

三、性研究過程的反思

        陳美華(2008)另有撰文探討性研究過程的反思,研究中雖然會不斷提醒自己,要能夠融入報導人的生活、情境與脈絡,但其反思來自於,當她在研究場域被認為是娼,被老者色瞇瞇的眼光打量時,其以「我又不是站壁仔!」,開啟其反思之路。
        這個瞬間她理解到,自己的習癖與秀異,仍讓其對娼者有中產階級的優越感,無論自身如何討論性做為一種工作權或被汙名化的工作,在其內心仍無法控制的認為,從娼即為底層勞工階級的人。

(一)好女人的性、壞女人的性
        好女人的性,建立在中產階級婦女的標準上,這些女性具有社會、文化、經濟等優勢,可以在性階層的第一階段男尊女卑的社會氛圍中,為自己爭取更多資源,並在第二階段的異性戀規則中圖得更多優勢,在第三階段的血緣家庭上,以生子鞏固其地位,性成為其在父權結構中,鞏固自身資源的重要資本。
        底層勞工階級婦女則沒有這樣的社會、文化、經濟等資本優勢,其需為自身與家庭爭取更多經濟資本,其所居處的環境及生活經驗,也難以讓其有機會跳脫其階級,意即所謂的好女人、壞女人的性,表面上是對女性以性謀取經濟資本的不認同,實則為中產階級對底層勞工階級處境的不屑與鄙夷。
        此種觀點在陳美華(2011)的研究中也有相似的觀點,在兩岸的性交易網絡中也可窺見一二,仲介經紀人常以中國大陸女性「文化水平低」,做為剝削其性勞動力的正當理由,認為其讓她們來台灣從事性交易,是「免費」讓她們接受高等文化的洗禮,同時還能賺取更多的經濟資本。
        意即對以性換取經濟資本的勞工階級女性而言,其的性之所以不好,是因其無社會、文化、經濟等資本,雖處同為生理女性,但中產階級女性所論述,建立在父權體制、維護男性價值的好性之要求,是底層勞工階級女性所無法達到的。也就是好性與壞性的標準,實為中產階級與底層勞工階級的區分。

四、結論
        以往的性研究,關注在女性為了經濟而從事性工作的處境上,本研究所要探討的是《性,解放了嗎?-網路約會者開放性關係初探》,探討的是以往被歸類在具有社會、文化、經濟等優勢的好性中產階級女性與男性,當其在具有主體性與主導權下,從網路尋找性伴,其在性階層上是否有所突破,亦或是仍共謀式地達成了性階層的規範,將是本研究所要探討的重點。

參考資料
王維邦、陳美華 (2017)。 非常規性實踐的性別化態度:男「性」特權、性別分工和婚家體制的角色。女學學誌:婦女與性別研究(40),頁 53-105。 doi: 10.6255/jwgs.2017.40.53
陳美華 (2008)。 不可告人的秘密?一個關於性工作研究中的性、性別與知識生產的反思。台灣社會研究季刊(71),頁 1-39。 
陳美華 (2011)。 層層剝削?互利共生?:兩岸性交易網絡中的交織政治。臺灣社會學刊(48),頁 1-4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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